省度量衡檢定所
官署名。國民黨政府設定,民國十八年(公元1929年)二月十六日國民政府公布《度量衡法》,規定劃一全國度量衡,應由工商部設全國度量衡局掌理之,各省及特別市得設度量衡檢定所。同年四月十一日工商部即制定《各省市度量衡檢定所規程》(二十年十二月五日實業部修正),規定度量衡檢定所直轄於省(市)主管廳(局),置所長一人,檢定員及事務員各若干人。
省度量衡檢定所字典分解
省度的解釋 思考;估量。 嚴復 《論滬上創興女學堂事》:“然可以設一事以喻之,譬如有人或造一物,置一衣,使成本稍大,亦必自為省度而後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