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中央協助教育款項委員會
官署名。國民黨政府設定,直屬於省政府。民國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公布《各省市保管中央協助教育款項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各省、市領受中央協助教育款項(義務教育經費除外)應設保管中央協助教育款項委員會,保管該款,監督並稽核其用途與支付。設委員九至十一人,教育廳長為當然委員,且為委員會之主席,並推委員中一人為常務委員。
保管中央協助教育款項委員會字典分解
保管的解釋 [certainly] 有把握地,肯定地至多來一次,第二次保管厭倦
官署名。國民黨政府設定,直屬於省政府。民國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公布《各省市保管中央協助教育款項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各省、市領受中央協助教育款項(義務教育經費除外)應設保管中央協助教育款項委員會,保管該款,監督並稽核其用途與支付。設委員九至十一人,教育廳長為當然委員,且為委員會之主席,並推委員中一人為常務委員。
保管的解釋 [certainly] 有把握地,肯定地至多來一次,第二次保管厭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