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工業試驗所
實業部直屬機構。國民黨政府實業部為試驗工業原料,改良製造方法,鑑定工業製品,設立中央工業試驗所。依照民國二十年(公元1931年)公布的《中央工業試驗所組織條例》規定,所內分設兩組: 化學組,掌關於工業原料的分析及套用方法的研究,化學工業製品的考驗審定及改良製法的研究,化學上檢驗標準及其方法的研究及厘定,其他化學試驗,化學各種研究結果的統計編輯及推廣事項;機械組,掌關於機械材料、工程材料的考驗及改良製法的研究,各種機械的考驗審定及增進效率的研究,各種機械及工程材料檢驗標準的研究及厘定,其他機械試驗,機械各種研究結果的統計、編輯及推廣事項。設所長一人,綜理所務;組主任二人,由技正兼任,承所長之命分理各該組事務;技正四至八人,技士六至十人,分掌技術事務;技佐八至十四人,助理技術事務;事務員四至八人,內一人為事務長,分理文書、會計、庶務事項。並得酌用雇員及收練習生。
中央工業試驗所字典分解
中央的解釋 (1) [centre]∶中心的地方(中,指一定範圍內適中的統置;央指和四周或上下左右距離相等的位置)禁卒居中央。——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