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馬鈐轄
官名。簡稱“鈐轄”。北宋前期,選朝官及諸司使以上官充任,官高資深者為都鈐轄,官卑資淺者為鈐轄。領一州、一路或數路兵馬之事。多以知州兼本州鈐轄、安撫使兼本路鈐轄。若知州兼鈐轄,其正任鈐轄即改稱兵馬副鈐轄。終宋之世,沿置不替。金朝諸府州皆置,員各一人,從六品,掌巡捕盜賊。
官名。金朝在各府州置兵馬鈐轄一員,從六品,掌巡捕盜賊。見《金史·百官三》。
兵馬鈐轄字典分解
兵馬的解釋 [military forces] 指軍隊
鈐轄的解釋 (1).節制管轄。 唐 來鵠 《早春》詩:“偏憎楊柳難鈐轄,又惹東風意緒來。”《明史·四川土司傳序》:“未嘗設立文武為之鈐轄,聽其自相雄長。” 梁啓超 《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