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郵書掾
官名。省稱督郵、督郵掾。《漢書·朱博傳》: “出為督郵書掾,所部職辦”。漢朝郡府職吏,協助郡守國相監察屬縣,督送郵書,兼及捕系盜賊,錄送囚徒。詳見“督郵”。
官名,簡稱“督郵”,漢置,為郡府屬吏,掌協助郡守監督屬縣,督送郵書,追捕盜賊,糾舉違法,宣布教令,以及訴訟等。《漢書·朱博傳》:“(博)入京兆,歷曹史列掾,出為督郵書掾,所部職辦,郡中稱之。”參看“督郵”條。
督郵書掾字典分解
督郵的解釋 官名。 漢 置,郡的重要屬吏,代表太守督察縣鄉,宣達教令,兼司獄訟捕亡。 唐 以後廢。《漢書·尹翁歸傳》:“ 延年 大重之,自以能不及 翁歸 ,徙督郵。”《後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