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正司

僧正司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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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名。管理佛教事務之機構。元朝始設於各州,掌理僧尼詞訟。凡遇僧尼與百姓發生詞訟,則與地方官府共同處理。長官為僧正。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仁宗登極,下令罷各級僧衙門,遂廢。明洪武十五年(1382)復置於各州,掌鈐束一州之僧人。長官仍為僧正。清沿明制未改。


唐、明、清在州設的掌管僧眾佛事的機關。見《明會典·僧錄司》、《明史·職官三》、《清史稿·職官三》。

詞語分解

  • 僧正的解釋 僧官名。 十六國 後秦 始立,統管 秦 地僧尼。 南朝 歷代亦設。 唐 以後於州立僧正管理地方僧尼事務。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傳· * ·釋慧基》:“ 基 既德被 三吳 ,聲馳海內,乃敕為僧主,
  • 司的字典解釋 司 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長官,後為

歷史官職推薦:起運科

官署名。金朝置。屬漕運司。掌兵、刑、工三部案牘。設司吏管領科事。參見“漕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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