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都指揮使司

歷史字典解釋

名。明朝于軍務繁多、地位衝要之處置。簡稱行都司,制同都指揮使司。設都指揮使一人,正二品,都指揮同知二人,從二品,都指揮僉事四人,正三品,及經歷經歷、斷事司斷事等官。共有陝西(駐河州)、山西(駐大同)、福建(駐建寧)、湖廣(駐鄖陽)、四川(駐建昌)五行都司。洪武中曾改北平都司為北平行都司,永樂元年(1403)改為大寧都司

詞語分解

  • 行都的解釋 在首都之外另設的一個都城,以備必要時政府暫駐詳細解釋在首都之外另設的一個都城,以備必要時政府暫駐,稱為“行都”。 宋 范成大 《晝錦行送陳福公判信州》詩:“住在行都四十年,曾見歸舟似公否?”《宋史

歷史官職推薦:爵部員外

官名。渤海國官,左六司支司爵部屬官,位郎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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