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整理漢冶萍公司委員會
交通部直屬機構。國民黨政府交通部為整理漢冶萍煤鐵礦廠,以鞏固及發展中國的鋼鐵事業起見,設立整理漢冶萍公司委員會。依照民國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一月十八日公布的《交通部整理漢冶萍公司委員會暫行章程》規定,設主席委員一人,負整理完全責任;專任委員一人,秉承主席委員,辦理本會及所屬煤廠一切事務;另設委員五至九人,協定本會一切重要事務;漢冶萍公司得推舉代表二人,呈請交通部長核准,加派為本會委員;秘書一人,技士一人,技佐一人,承專任委員之命,辦理本會事務;因處理事務之必要得酌用書記。本委員會有委員三分之一列席時即可開會,議事以多數取決之,贊否同數取決於主席;所有一切議決事項呈請部長核行。
交通部整理漢冶萍公司委員會字典分解
交通的解釋 (1) [traffic]∶往來通達阡陌交通。——晉· 陶淵明《桃花源記》葉葉相交通。——《玉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