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
官署名。三國魏曾為秘書署別稱。明朝置為綜理國家政務的中樞機構。洪武十三年(1380)廢中書省和丞相後,六部分任庶務,直接聽命於皇帝。因政務繁劇,仿宋制設華蓋殿、文華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大學士,備顧問。建文(1399—1402)中以兵部尚書齊泰、太常卿黃子澄等參預機務,為朝臣參預機務之始。成祖奪位後,即選翰林等官入直文淵閣,參預機務,以其地處內廷,故名內閣。肇建之初,閣臣皆編修、檢討等翰林之臣,不兼部務,無官屬,尚未專制百司。內外章疏直達御前。仁宗、宣宗以後,因閣臣多為東宮舊臣,以侍郎、太常卿兼任,品位尊崇,地居近密,撰草詔旨,票擬章奏、裁決機宜,其後又置誥敕、制敕二房,皆設中書舍人,為其屬。六部承奉意旨,無所不欲,閣權日重。嘉靖(1522—1566)時,閣臣分為首輔、次輔,首輔專權用事,朝位班次均列六部尚書前,而閣權之爭日激。明末天啟(1621—1627)間魏忠賢專權,閣臣附為閹黨。崇禎 (1628—1644)一朝又頻更閣臣,閣權下降。清軍入關後,改內三院為內閣。額設大學士滿、漢各二人,加保和殿、文華殿、武英殿、體仁閣、文淵閣、東閣各殿閣銜。協辦大學士滿、漢各一人。下設學士、典籍、侍讀學士、侍讀、中書、貼寫中書等。分隸典籍廳、滿本房、漢本房、蒙古房、滿票簽處、漢票簽處、誥敕房、稽查房、收發紅本處、飯銀處、副本庫、批本處等。名義上仍為最高官署,內閣大學士掌“贊理機務”,“表率百僚”,品秩極尊。初定正二品,雍正 (1723—1735)時改正一品。實際已不再是朝廷政務中心。清初即有議政王大臣會議,裁決軍國機要。康熙(1662—1722)時又以南書房草擬詔旨。雍正以後則以軍機處承旨辦理要政,內閣逐漸成為處理例行政務及發布文告機構。光緒(1875—1908)後期廢止題本,更成為閒曹。宣統三年(1911)責任內閣成立後,舊內閣即告廢除。
1、秘書署的別稱。三國曹魏稱秘書署為內閣。
2、官署名。明初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正月誅丞相胡惟庸,遂罷中書省。十五年仿宋制,置華蓋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等大學士,特侍左右,以備顧問;因其受餐大內,故稱內閣。成祖即位,特簡解縉、胡廣、楊榮等值文淵閣,參預機務;仁宗即位,閣職更崇。明代內閣,即過去的中書省之職。掌國家機密,總理政務的官署。見《明史·職官一》。
3、清初沿明制,參預政務官員由皇帝指定,實權操在滿洲貴族手中,職權漸輕;到軍機處成立後,內閣便成為傳達諭旨、宣布文告的機關。但名義上仍為最高官署。宣統三年,仿立憲國製成立責任內閣。設總理大臣、協理大臣各一人、國務大臣十人,另有丞、承宣廳廳長等官。總理掌參畫機要、締綸時務。見《清史稿·職官六·內閣》。
內閣字典分解
內閣的解釋 (1) [cabinet](2) 掌管全國行政事務的最高機關(3) 明清兩代的中央政務機構(4) 古時指貴族婦女居住的內室
內的解釋 內 nèi 裡面,與“外”相對:內部。內外。內定。內地。內閣。內行(h俷g )。內涵。 稱妻子或妻子家的親戚:內人。內親。內弟。 親近:內君子而外小人。 外
閣的解釋 閣 (閣) gé 類似樓房的建築物,供遠眺、遊憩、藏書和供佛之用:樓閣。滕王閣。閣下(對人的敬稱,意謂不敢直指其人,故呼在其閣下的侍從者而告之;現代多用於外交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