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開拆司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設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掌受宣敕及諸州申牒,置籍登錄,然後轉發三部,兼領發放、勾鑿、催驅、受事司之事。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廢。
官署名。宋置,屬三司。掌受宣敕及諸州申牒的文籍,發放以付三部,兼掌發放、勾鑿、催驅、受事。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
三司開拆司字典分解
三司的解釋 (1).指三公。《後漢書·順帝紀》:“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 李賢 註:“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晉 陶潛 《晉故征西大將軍長史孟府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設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掌受宣敕及諸州申牒,置籍登錄,然後轉發三部,兼領發放、勾鑿、催驅、受事司之事。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廢。
官署名。宋置,屬三司。掌受宣敕及諸州申牒的文籍,發放以付三部,兼掌發放、勾鑿、催驅、受事。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
三司的解釋 (1).指三公。《後漢書·順帝紀》:“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 李賢 註:“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晉 陶潛 《晉故征西大將軍長史孟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