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諫
官名別稱。又稱“台諫官”。唐、宋為御史台與諫官的合稱。明沿指御史及給事中。稱御史為台官,給事中為諫官,因其均有糾察、逮言之責,故稱。
指御史和諫官。台指御史台,其官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侍御史,掌糾察百官;諫指諫院(宋),或諫官(唐宋),其官有諫議大夫、拾遺、補缺、司諫、正言等,掌侍從規諫。見《新唐書·百官二·門下省》、《新唐書·百官三·御史台》、《宋史·職官一·門下省》、《宋史·職官四·御史台》。
台諫字典分解
台諫的解釋 唐 宋 時以專司糾彈的御史為台官,以職掌建言的給事中、諫議大夫等為諫官。兩者雖各有所司,而職責往往相混,故多以“臺諫”泛稱之。 明 初廢諫院,以給事中兼領監察
台的解釋 台 (①台⑤臺,⑥檯⑦颱) tái 高平的建築物:亭台樓閣。 像台的東西,器物的座子:井台。窗台。燈台。 敬辭,用於稱呼對方或與對方有關的事物:台鑒。台甫。 量
諫的解釋 諫 (諫) jiàn 舊時稱規勸君主或尊長,使改正錯誤:諫勸。進諫。諫阻。兵諫。從諫如流。 筆畫數:11; 部首:訁; 筆順編號:4512543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