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記
清朝印信之一種。使用者多屬低級機構或官員。如管理御園、禮部鑄印局大使、各州縣儒學、各省守備、各省駐防旗營佐領、盛京戶部六品管莊、庫大使、縣丞、主簿、吏目、鹽課所、批驗所等用之。銅質直紐,尺寸、文體有所不同。
官印的一種,長方形,銅質直鈕,清朝縣丞、主簿等官用。
條記字典分解
條記的解釋 (1).逐條記載。《通典·樂二》:“今古雜曲,隨調舉之將五百曲,恐諸曲名後致亡失,今輒條記存之於樂府。”(2). 明 清 官印的一種,亦稱鈐記,為長方形,未入
條的解釋 條 (條) tiáo 植物的細長枝:枝條。柳條兒。荊條。 泛稱條形的東西:條子。麵條兒。便(bi刵 )條兒。金條。鐵條。 細長的形狀:條形。條紋。條案。條幾(j
記的解釋 記 (記) jì 把印象保持在腦子裡:記憶。記取。記性。博聞強記。 把事物寫下來:記錄。記功。記者。 記載事物的書冊或文字:遊記。日記。大事記。 符號,標識(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