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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閣祭酒

官名,漢置。挑選聲望高的人擔任,為三公屬吏。《漢官舊儀》:“丞相設四科之辟,第一科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補西曹南閣祭酒。”此祭酒,與只稱祭酒者不同。

南閣祭酒字典分解

祭酒的解釋 (1).以酒祭祀或祭奠。《儀禮·鄉射禮》:“獲者南面坐,左執爵,祭脯醢。執爵興,取肺坐祭,遂祭酒。”《清史稿·禮志十一》:“ 順治 十八年, 世祖 崩, 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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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雍正五年 (1727) 改南籠廳置,屬貴州省。治所即今貴州安龍縣。轄境相當今貴州南、北盤江之間地。嘉慶二年 (1797) 改為興義府。 清雍正五年(1727年)升南籠廳置,治今貴州省安龍縣。轄境相當今貴州省安龍、普安、晴隆、興仁、貞豐等縣。嘉慶二年(1797年)改為興義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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