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稅關
清代工部所屬的稅收機關。清制,戶部的稅關稱為常關。凡徵收竹木船鈔的稅由工部負責,簡稱為工關。其中營繕清吏司徵收木稅與葦稅,木稅關有直隸通永道六口、多倫諾爾廳大河口、山東臨清、山西殺虎口、交城縣武元城、湖南辰關、四川夔州府渝關等七處;葦稅關只有盛京牛莊一處。都水清吏司徵收竹木、船契、船鈔及各項貨稅,其稅關有江蘇宿遷、安徽蕪湖、湖北荊關及吉林寧古塔、輝發、穆欽等處。屯田清吏司徵收一部分船稅與木稅,稅關有通州、灤州等處。各關稅收與贏餘,各有定額。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工關多改稱常關(惟直隸等省名稱如故),並隸度支部。
工部稅關字典分解
工部的解釋 古代官署名。 漢 代有民曹, 魏 晉 有左民、起部, 隋 唐 因 北周 工部舊名總設工部,為六部之一,掌管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長官為工部
稅關的解釋 舊時在水陸交通、商人聚集的地方,所設的收稅機關。 清 薛福成 《籌洋芻議·利權二》:“按舊約各貨納稅後,即準由 中國 商人徧運天下,路過稅關不得加重稅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