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學優深可為師法科

歷史字典解釋

科舉制科之一。五代後周世宗時始設,屬於儒學類科目。宋太祖時沿置,不論前資、現任職官或是草澤之士,均許應詔對策。

詞語分解

  • 經學的解釋 把儒家經典作為研究對象的學問,內容包括哲學、史學、語言文字學等詳細解釋以儒家經典為研究對象的學問。《漢書·兒寬傳》:“見上,語經學。上從之。”《漢書·儒林傳序》:“於是諸儒始得修其經學,講習大射鄉飲
  • 法科的解釋 .指刑法條例。《後漢書·郭躬傳》:“ 躬 奏讞法科,多所生全。” 南朝 陳 徐陵 《謝兒報坐事付治中啟》:“兒 報 不能謹潔,敢觸嚴網,右趾鐵繫,事允法科。”《宋書·明帝紀》:“夫愆有小大,憲隨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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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明置,見“錦衣衛中所指揮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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