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撫使
官名。唐憲宗元和十四年(819)始置,以戶部侍郎楊於陵為淄青等州宣撫使。北宋仁宗慶曆二年(1042),以樞密副使杜衍為河東路宣撫使。三年,又以范仲淹為陝西宣撫使,後以樞密副使韓琦代替。其後,每興兵征討,多置使,例由二府大臣充任。若重其事體,則置宣撫大使。南宋初,為撫綏百姓,多以執政大臣兼任,出使於外,設宣撫司為其官署。亦有非執政大臣而為之者,如劉光世、韓世忠、岳飛、吳玠等。元朝置為宣撫司長官,員二人。明朝沿置,員一人,從四品,為土官。
官名。唐玄宗開元十六年,宇文融任河北道宣撫使,此為宣撫使之始。其後,派朝臣巡視經過戰爭的地區或災臣,稱宣慰安撫使或宣撫使。宋代宣撫使為鎮撫一方的軍政長官,掌宣布威靈、撫綏邊境、統護將帥、督視軍旅,多以副宰相等大官兼任,或領兵大將等,不常置,多在戰時置。元代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置宣撫司,司置使,為地方長官。明、清在西南少數民族土官中設宣撫使,為從四品。見《宋史·職官七·宣撫使》、《元史·百官七·宣撫司》、《明史·職官五·土官》、《清史稿·職官四·四川宣慰使司》等,參看《文獻通考·職官十三》、《續文獻通考·職官十》。
宣撫使字典分解
宣撫使的解釋 官名。 唐德宗 後,派朝官巡視經過戰亂及受災的地區,稱宣慰安撫使或宣撫使。 宋 代宣撫使為鎮撫一方之軍政長官,職位高於安撫使。 元 於西南地區設宣撫司,參用土官
宣撫的解釋 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區傳達皇帝命令並安撫軍民、處置事宜,稱為“宣撫”。《宣和遺事》後集:“ 徽宗 詔 童貫 復行宣撫 雲中 等路。”《續資治通鑑·元泰定帝泰定二
使國語字典 使 shǐ 用:使用。使勁。使役。使力。使錢。 派,差譴:使喚。使命。使女。 讓,令,叫:迫使。 假若:假使。即使。 奉命辦事的人:使者。大使。公使。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