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判官
官名。唐肅宗以後置,為觀察使屬官,奏請有出身人及六品以下正員官充任。五代沿置。宋初觀察州置,掌助理郡政,選士人充任。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定為從八品。徽宗崇寧二年(1103)重定選人階官,換承直郎。南宋臨安府復置,助理本府政事。金朝諸節鎮各置一人,為觀察使屬官,正七品,掌紀綱觀察眾務,分判吏、戶、禮案事,通檢推排簿籍。遼亦置為觀察使州屬官,位觀察使下,協助處理政務。
觀察判官字典分解
觀察的解釋 (1) [observe;survey]∶細察事物的現象、動向我曾細心地觀察我的孩子們(2) [examine;inspect]∶考查或調查在電子顯微鏡的觀察下
判官的解釋 [official] 唐宋時輔助地方長官處理公事的人員,借指閻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坐謫興國州判官。—— 清· 張廷玉《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