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官懲戒委員會
歷史字典解釋:
懲戒機關名。北洋政府時期對於審計官、協審官的違法失職行為,由臨時組成的審計官懲戒委員會掌理。委員會設委員長一人,由大總統在司法總長、平政院院長、大理院院長中選任; 委員八人, 由平政院評事、大理院推事、總檢察廳檢察長及檢察官或其他三等薦任文官中選任。
詞語分解
- 審計的解釋 審查核定財政收支、預算、決算等詳細解釋.周密謀算。 三國 魏 曹操 《<孫子>序》:“後百歲餘有 孫臏 ,是 武 之後也。審計重舉,明畫深圖,不可相誣。” 宋 曾鞏 《救災議》:“有司建言,請
- 委員會的解釋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權力的政府機構貿易委員會 被指示去完成某項職責或執行某項信託責任的一級組織機構詳細解釋.政府部門或機關的稱號。如:國務委員會。.政黨、團體、機關、學校中的集體領導組織。如:中國
歷史官職推薦:御前軍器案
官署名。南宋置,屬工部,掌器甲製造之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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