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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都主轄支收司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三年(992)置,以判磨勘司官兼領。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數,候至所受之處,附籍報所由司而對除之; 天下上供物至京,即日上奏,交納完畢,取其鈔以還本州。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廢。


官署名。宋淳化三年(公元992年)置,屬三司。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數,候至所受之處,附籍報所由而對除之。各地上供物至京,即日上奏,納畢,取其鈔以還本州。判司官以判磨勘司官兼。

三司都主轄支收司字典分解

三司的解釋 (1).指三公。《後漢書·順帝紀》:“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 李賢 註:“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晉 陶潛 《晉故征西大將軍長史孟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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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煬帝一生先後三次巡行江南。大業元年(公元605年)三月,通濟渠開通。八月,煬帝即乘龍舟首巡江都(今江蘇揚州)。隨行人員達一、二十萬,各類船隻達數千艘,首尾相接二百餘里,挽船士達八萬餘人。騎兵夾岸護送,旌旗蔽野。所過州縣,五百里內皆令獻食。在江都又用工十餘萬,大造車輿儀仗:每次出遊,儀仗隊長達二十餘里。直至次年四月,方返回東都洛陽。大業六年三月,煬帝二巡江南,建設江都宮,又命令開通江南河,欲東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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