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廳
官署名。民國時國民政府省機關之一,掌理全省建設事項,凡鐵路、公路、航路工程及其他建設事項皆歸其管。設廳長一人,總理廳務,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及所轄機關。廳長,由行政院就省政府委員中提請國民政府任命。
官署名。國民黨政府設定,為省政府的職能機構。掌理關於公路鐵路之建築,河工及其他航路工程及其他建設行政事項。以廳長為主官,廳內分科由各該省政府委員會議定之,設科長、科員等,並設技正、技士、技佐等以掌測量、繪圖、工程等技術工作。
建設廳字典分解
建設的解釋 [construct;build] 創立新事業;增加新設施;充實新精神經濟建設
廳國語字典 廳 (廳) tīng 聚會或招待客人用的大房間:廳堂。客廳。 政府機關辦事部門:辦公廳。教育廳。 筆畫數:4; 部首:廠; 筆順編號: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