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都察院刑獄

歷史字典解釋

試職名。明朝進士實授官前所任試職之一,半年後實授,多授官監察御史。始於洪武(1368—1398)中,正德(1506—1521)中革。

詞語分解

  • 刑獄的解釋 猶刑罰。《左傳·文公六年》:“ * 罪,辟刑獄。”《晉書·元帝紀》:“其有政績可述,刑獄得中……各以名聞。” 宋 王安石 《上曾參政書》:“閣下必欲使之察一道之吏,而寄之以刑獄之事,非所謂因其材力之所

歷史官職推薦:湖廣道監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屬湖廣司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設,三至五人。後增至八人。南京都察院亦設三人。皆正七品。清順治元年沿設。乾隆十四年定製,設掌印御史滿、漢各一人,御史滿、漢各一人。先是定為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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