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誥局局長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末責任內閣屬官。宣統三年(1911)四月設責任內閣,始置。一人,簡任。承總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務,並監督指揮所屬各員。

詞語分解

  • 制誥的解釋 .皇帝的詔令。 唐 元稹 《製造序》:“制誥本於《書》,《書》之誥命、訓誓,皆一時之約束也。” 清 俞樾 《茶香室續鈔·明代制誥用沉體》:“故今朝廷制誥,猶用 沉 體雲。”.指承命草擬詔令。 清
  • 局長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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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亦稱監察侍御史,簡稱御史、侍御。秦、漢有監御史、監郡御史,東晉、北朝有檢校御史,皆掌出巡郡縣,監察地方行政。隋初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置十二員,掌出使巡察州縣,從八品上,隸御史台; 煬帝大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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