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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國用使

官名。南宋乾道二年(1166)置,為國用司長官,以宰相兼任,總管國家財政。五年罷。寧宗嘉泰四年(1204)再置,開禧三年(1207)廢。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置,為制國用使司長官,權任極重。以中書平章政事阿合馬兼領,下設同知制國用使司事、制國用副使。七年罷。

制國用使字典分解

制國的解釋 (1).劃分國都城郭的區域。《國語·齊語》:“ 管子 於是制國以為二十一鄉。” 韋昭 註:“國,國都城郭之域也。”(2).執掌國政。《孔叢子·公儀》:“逆臣制國

多學一學:制國用司【歷史官職】

官署名。元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置,掌財政,由中書平章政事阿合馬兼領制國用使,下設同知制國用司事、制國用副使。七年(公元1270年)罷,改立尚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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