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章政事
初為宰相的職銜名義。唐太宗貞觀八年(634) 詔李靖“每三兩日至門下、中書平章政事”。漸演為官名。金朝尚書省置二員,從一品,與左、右丞相同為宰相,掌丞天子,平章萬機。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 中書省、尚書省置,為丞相副貳,從一品,後由一員增至六員,文宗至順元年 (1330) 定為四員; 諸行中書省亦置二員,丞相缺則為長官。明國中書省置,從一品,洪武九年 (1376) 廢; 行中書省置為長官,從 一品,亦九年廢。
官名。金、元皆置。《金史·百官一·尚書省》:“平章政事二員,從一品,為宰相,掌丞天子,平章萬機。”元代中書省、行中書省皆設此官。《元史·百官一·中書令》:“平章政事四員,從一品。掌機務,貳丞相,凡軍國重事,無不由之。”行中書省的平章政事,則為地方高級長官。見《元史·百官七》。
平章政事字典分解
平章的解釋 (1).評處;商酌。 漢 蔡邕 《上封事陳政要七事》:“宜追定八使,糾舉非法,更選忠清,平章賞罰。”《隋書·何稠傳》:“上因攬太子頸謂曰:‘ 何稠 用心,我付
政事的解釋 [government affairs] 政府施政的事務過問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