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議大夫
散官名號。隋煬帝始置,為從四品文散官。煬帝大業三年(607)罷。唐朝復置,定正四品下。宋初沿唐制。太宗太平興國元年(976)改通奉大夫。神宗元豐三年(1080)後,復設為新寄祿官,正四品,取代舊寄祿官給事中。金再置為文散官,正四品中。元朝改正三品,宣授。明沿元制,定正三品,升授。清初為文、武散官正三品封贈。後只封文官。
官名。唐文散官正四品下,稱通議大夫。見《新唐書·百官一·吏部》。宋與唐同。金為正四品中,見《金史·百官一》。元明清為正三品。見《通志·職官七·光祿大夫以下》、《續通志·職官八·光祿大夫以下》,《清通典·職官十八·文武官階》、《元史·百官七·文散官》、《明史·職官一·吏部》、《清史稿·職官一·吏部》。
通議大夫字典分解
通議的解釋 (1).猶通義。 漢 劉向 《說苑·奉使》:“夫殺人之使,絶人之謀,非古今通議也。”《宋書·顏延之傳》:“道者,贍富貴同貧賤,理固得而齊。自我喪之,未為通議。
大夫的解釋 [senior official in feudal China] 古代官名。西周以後的諸侯國中,國君下有卿、大夫十三級,“大夫”世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