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院

平政院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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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名,民國三年置,直屬大總統。其任務是察理行政官吏的違法行為及審理糾彈案件。設院長一人,監督院務;下設三廳,每廳置評事五人。並附設肅政廳。


官署名。北洋政府於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 設定, 是辦理行政訴訟的機關,對下列事項行使審理權:一、中央或地方最高行政官署的違法處分,致損害人民權利經人民訴者; 二、中央或地方行政官署的違法處分,致損害人民權利,經人民依訴訟法的規定訴願至最高行政官署,不服其決定而陳訴者。設院長一人,直屬大總統,指揮監督全院事務,有事故時,由官等最高的評事代理。下設評事十五人。分設三庭以執行審理權,每庭由評事五人組成,其中須有司法職出身的一至二人。評事分庭由院長決定,但須呈報大總統;分庭後非有特殊情況,一年內各庭不得更調。各庭以評事一人為庭長,由院長就評事中開列,呈請大總統任命,庭長有事故時由本庭官等最高的評事代理。平政院置書記處, 分設記錄、文牘、會計、庶務四科,由書記官分掌各科事務。平政院設總會議,由院長和評事組成,以院長為議長,議決除法令有特別規定外,由院長決定。會議非有全體評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不得開議,非有出席過半數的同意不得議決。平政院初期設有肅政廳,專掌糾彈官吏。民國五年(公元1916年)廢。故初期的平政院兼具行政訴訟和彈劾兩種職權。

詞語分解

  • 平政的解釋 謂修明政治。《荀子·王制》:“故君人者,欲安,則莫若平政愛民矣。”《後漢書·梁統傳》:“大獄一起,無辜者眾,死囚久繫,纖微成大,非所以順迎和氣,平政成化也。” 清 王夫之 《讀四書大全說·孟子·離婁
  • 院的字典解釋 院 à 圍牆裡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牆。庭院。 某些機關、學校和公共場所名稱:法院。醫院。戲院。 筆畫數:; 部首:阝; 筆順編號:

歷史官職推薦:尚書台

官署名。秦、西漢少府有尚書署,掌收發詔命章奏。東漢稱尚書台,亦號中台、內台,仍設宮禁中,職權更加擴大,名義上仍隸少府,實際上直屬皇帝,既是參與決策的宮廷出令機構,又是綜理國事的政務中樞,兼具中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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