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專區
1949年置。原屬新疆省,在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南部。轄疏附、疏勒、烏恰、巴楚、英吉沙、阿圖什、岳普湖、蒲犁、伽師等縣。專員公署駐疏附縣。1952年設喀什市。1954年烏恰、阿圖什二縣劃歸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蒲犁縣改設塔什庫爾乾塔吉克自治縣。1955年撤銷,轄縣劃歸南疆行政公署直轄。1956年恢復喀什專區;原莎車專區的莎車、澤普、葉城、麥蓋提四縣劃入。1970年改置喀什地區。
喀什專區字典分解
專區的解釋 [prefecture] 由若干縣市組成的行政區域,級別僅次於省,並受省一級政府直接領導南通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