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木
亦作康,又名巴爾喀木。地區名。藏語音譯,屢見於清康熙、雍正間官書。大體指今西藏昌都地區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與衛(危)、藏、青海等並為土伯特人所居之地。雍正平定青海羅卜藏丹津亂事後,收撫喀木境內藏族僧俗頭人,雍正三年(1725)劃定以寧靜山為衛藏與喀木之界,喀木大部遂成為四川省轄土司地方。清末歸川滇邊務大臣所轄,實行改土歸流。喀倫 即“卡倫”。
喀木字典分解
喀的解釋 喀 kā 〔喀嚓〕象聲詞,形容折斷的聲音。 象聲詞:喀的一聲,把樹枝折成兩截。 筆畫數:12; 部首:口; 筆順編號:251445354251
木的解釋 木 mù 樹類植物的通稱:樹木。喬木。灌木。木石(樹木和石頭,喻沒有知覺和情感的東西)。緣木求魚。 木料、木製品:木材。木器。木刻。木匠。木已成舟。 棺材:棺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