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陽縣
唐貞觀七年(633)置,屬岐州。治所即今陝西岐山縣東北五十里岐陽村。《元和志》卷2:“以在岐山之南, 因名。”二十一年(647)廢。永徽五年(654)復置, 至德後屬鳳翔府,元和三年(808)廢。
古縣名。唐貞觀七年(633年)置,治今陝西省岐山縣東北岐陽。屬岐州。元和二年(807年)廢。
岐陽縣字典分解
岐陽的解釋 岐山 之南。《詩·魯頌·閟宮》“ 后稷 之孫,實維 大王 ,居 岐 之陽,實始翦 商 ” 漢 鄭玄 箋:“ 大王 自 豳 徙居 岐 陽。” 唐 張說 《皇帝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