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縣
1926年改包頭設治局置,屬綏遠特別區。治所即今內蒙古包頭市。1928年屬綏遠省。1938年析城區置包頭市。1953年撤銷,併入包頭市。
舊縣名。1926年由包頭設治局升設,治今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城區。1953年撤銷,縣城設包頭市,其餘部分劃歸烏拉特前旗和達拉特旗。
包頭縣字典分解
包頭的解釋 (1).頭巾,包頭的布。《醒世恆言·陸五漢硬留合色鞋》:“可憐 壽兒 從不曾出門,今日事在無奈,只得把包頭齊眉兜了,鎖上大門,隨眾人望 杭州府 來。”《天雨花》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