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縣
在西藏自治區東南部、雅魯藏布江南北兩岸。屬林芝地區。面積8100平方千米。人口1.5萬。轄3鎮、3鄉。縣人民政府駐朗鎮。朗,系用漢字譯寫的藏語地名,意為“想像、顯現”。曾譯囊、郎、朗營、朗谿。元為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轄地。明屬烏思藏行都指揮使司轄區。清原西藏噶廈地方政府在境內置朗宗,後在今林芝地區置塔工基巧(總管),朗宗歸塔工總管轄。1960年將朗宗和古如朗傑(又譯古如朗木傑)谿、金東(又譯金棟)谿及加查宗的東部地區合併,改設朗縣,屬山南專區。1983年朗縣由山南地區劃歸林芝地區。地處喜馬拉雅山北麓和念青唐古拉山南麓。平均海拔3200米。雅魯藏布江將縣境切割為南北兩部,印度洋暖流順江而至,致使境內氣候溫和。屬高原亞熱帶濕潤氣候。農產青稞、春小麥、冬小麥、蕎麥、豌豆、蠶豆、馬鈴薯、油菜籽等。畜產氂牛、藏系綿羊、山羊等。森林覆蓋率13%,主要樹種為松、柏、樺等。野生動物有藏羚羊、盤羊、水獺、旱獺、獐、猞猁、豹、猴、鹿、熊等。產冬蟲夏草、貝母、五靈脂、大黃等藥材及木耳、松茸等菌類食物。其中冬蟲夏草為主要出口產品。礦產有鉻、錫、鐵、沙金、水晶、硫黃等。建有小型水力發電站和糧油加工廠。民族手工藝產品主要有藏帽、木碗等。澤八公路橫穿縣境。名勝有藏傳佛教聖地扎日莎巴山。
朗縣字典分解
朗的解釋 朗 lǎng 明亮,光線充足:朗敞。朗澈。朗然。明朗。晴朗。開朗。爽朗。 聲音清楚、響亮:朗聲。朗讀。朗誦。書聲朗朗。 筆畫數:10; 部首:月; 筆順編號:
縣的解釋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