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縣
①西漢置,屬武都郡。治所即今甘肅徽縣西北銀杏樹鄉。《元和志》 卷22河池縣: “一名仇池。按仇池山本名仇維山,上有池,似覆壺,有瀑布,其縣因山為名。山在成州界,去縣稍遠,今縣所處,謂之河池川,故取以為名。” 《後漢書·公孫述傳》: 建武九年 (33),“使 (王) 元與領軍環安拒河池”。即此。西晉後廢。北魏改置廣化縣,隋仁壽元年(601) 復改河池縣,屬河池郡。唐屬鳳州。北宋開寶五年 (972) 遷治固鎮 (今徽縣)。蒙古至元初於縣置南鳳州 (後改為徽州),至元七年 (1270) 省入徽州。
②北宋初置,屬金城羈縻州。治所在今廣西河池市西河池鎮北。後屬宜州。大觀元年 (1107) 改為懷德縣,為庭州治。四年 (1110) 復為河池縣,仍屬宜州。南宋屬慶遠府。元屬慶這路。明天順六年(1462) 遷治屏風山 (今河池鎮東),成化十三年(1477) 復還舊治,弘治十七年 (1504) 升為河池州。1912年復為河池縣,屬廣西柳江道。治所即今河池鎮。1928年直屬廣西省。1953年遷治金城江鎮 (即今河池市),1983年改為河池市。
(1)古縣名。西漢置,治今甘肅省徽縣西北銀杏。屬武都郡。東漢建武十一年(35年),公孫述以王元等領軍據河池拒漢,來歙等大破之,即此。晉永嘉後廢。北魏於此置廣化縣,隋仁壽元年(601年)改河池縣。大業中屬河池郡。唐屬鳳州。宋開寶五年(972年)移治固鎮(今甘肅徽縣)。蒙古時為南鳳州治。至元元年(1264年)南鳳州改徽州,為徽州治。七年省縣入州。(2)古舊縣名。宋初置,治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西南,屬宜州。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升縣為州。1912年改州為縣。治今河池鎮,1953年遷治金城江鎮。1983年撤銷,改設河池市。
河池縣字典分解
河池的解釋 水池;池塘。 清 潘榮陛 《帝京歲時紀勝·賞蓮》:“一路河池賞蓮,簫鼓絃歌,喧呼竟日。”《天雨花》第七回:“水星亂冒波旋轉,果是池中落了人……手忙腳亂脫衣衿,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