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廣行省
元至元中平宋後置湖廣等處行中書省,簡稱湖廣行省。以轄境兼有宋荊湖南、北路及廣南西路之地得名。治鄂州(後升為武昌路,明改為府,治今湖北武漢市武昌區)。轄境相當今湖北省武漢市及長江以北的漢川、秭歸、興山、巴東等市縣,長江以南的鹹寧市所屬地區,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貴州省的大部分及廣東省茂名、信宜等市以西地區。明初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但仍通稱行省,北界擴展至今湖北省北界,西部劃歸貴州省,南部以原宋廣南西路地另置廣西省,轄境縮小,僅相當今湖北、湖南二省地。清康熙六年(1667年)改置湖北、湖南二省。
湖廣行省字典分解
湖廣的解釋 [Hubei and Hunan provinces] 指湖北與湖南。原為明朝省名(元代的湖廣還包括了兩廣,明代則不包括,但仍用舊名)
行省的解釋 (1).古代中央政府派省官出使地方稱行省。《續資治通鑑·宋寧宗嘉定十一年》:“乙巳, 金 曲赦 遼東 等路,以戶部尚書 瓜勒佳必喇 (舊作 谷夾必蘭 )為翰林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