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北行省
全稱嶺北等處行中書省。元皇慶元年(1312) 改和林等處行中書省置,治所在和林路(今蒙古國西南鄂爾渾河上游之哈爾和林)。《元史·百官志》 嶺北等處行中書省: “治和寧路,統有北邊等處。” 轄境相當今蒙古國、俄羅斯西伯利亞大部、哈薩克斯坦齋桑湖地區及我國內蒙古東北部地、新疆北部額爾齊斯河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 廢。
全稱嶺北等處行中書省。皇慶元年(1312年)改和林行省置,治和林(今蒙古國前杭愛省鄂爾渾河上游東岸哈拉和林)。轄境東至大興安嶺,西至也兒的石河(今額爾齊斯河),南大致至今中蒙邊界,北至今西伯利亞北部地。凡服屬元朝的森林部落均歸統轄。明洪武元年(1368年)後廢。
嶺北行省字典分解
嶺北的解釋 (1).山的北面。 唐 杜牧 《秋晚懷茅山石涵村舍》詩:“雲暖採茶來嶺北,月明沽酒過溪南。”(2).特指 五嶺 以北。 晉 嵇含 《南方草木狀·水松》:“水
行省的解釋 (1).古代中央政府派省官出使地方稱行省。《續資治通鑑·宋寧宗嘉定十一年》:“乙巳, 金 曲赦 遼東 等路,以戶部尚書 瓜勒佳必喇 (舊作 谷夾必蘭 )為翰林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