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廳
清嘉慶五年(1800)於蒙古郭爾羅斯前旗游牧地置,屬吉林將軍。治所在長春堡(今吉林長春市南四十里永春鎮),道光五年(1825)移治寬城子(今長春市)。轄境約當今吉林伊通河、飲馬河流域。光緒十四年(1888)升為府。
清嘉慶五年(1800年)置,治郭爾羅斯前旗之長春堡,在今吉林省長春市南新立城。屬吉林將軍轄區。道光五年(1825年)移治寬城子,即今長春市南關區。光緒十四年(1888年)升為府。
長春廳字典分解
長春的解釋 [Changchun] 中國東北的城市,吉林省省會,面積18,881平方公里,人口570萬(1982)
廳國語字典 廳 (廳) tīng 聚會或招待客人用的大房間:廳堂。客廳。 政府機關辦事部門:辦公廳。教育廳。 筆畫數:4; 部首:廠; 筆順編號: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