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縣
五代南唐升元三年 (939) 改赤烏場置,屬江州。治所即今江西瑞昌市。《輿地紀勝》 卷3瑞昌縣: “ 《晏公類要》 云: 本吳赤烏場地。按 《吳志》,孫權時有赤烏見於此,故名。” 元屬江州路。明、清屬九江府。民國初屬江西潯陽道。1927年直屬江西省。1989年改設瑞昌市。
古舊縣名。五代南唐昇元三年(939年)置,治今江西省瑞昌市桂林橋,屬江州。南宋嘉泰三年(1203年)縣治遷今瑞昌市址。元屬江州路,明、清屬九江府。1989年改設瑞昌市。
瑞昌縣字典分解
瑞昌的解釋 原指 周文王 受命,丹鳥傳書之事。 周文王 名 昌 ,有聖瑞,故稱。 晉 王嘉 《拾遺記·秦始皇》:“又見赤雲入於 酆 鎬 ,走而往視,果有丹雀瑞 昌 之符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