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州
南朝梁末置,治所在東陽郡長山縣 (今浙江金華市)。轄境相當今浙江金華江、衢江流域各市縣地。隋開皇九年 (589) 廢。
南朝梁末置,治東陽郡(今浙江金華市區)。轄境相當今浙江省金華、東陽、永康、武義、浦江、淳安、建德等市縣和安徽省歙、黟等縣的區域。隋開皇九年(589年)廢。
縉州字典分解
縉的解釋 縉 (縉) jìn 〔縉紳〕古代稱官僚或做過官的人。亦作“搢紳”。 赤色的帛。 筆畫數:13; 部首:糹; 筆順編號:5511224312511
州的解釋 州 zhōu 古代的一種行政區劃,所轄地區的大小歷代不同(後多用於地名):州縣。杭州。 中國一種民族自治行政區劃:海南省黎族苗族自治州。 筆畫數:6; 部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