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陸渾縣
東魏武定二年 (544) 置,為伊陽郡治。治所在伏流城 (今河南嵩縣東北二十四里陸渾村)。西魏屬河南郡。隋開皇初改為伏流縣。
古縣名。東魏置,治今河南省嵩縣東北。屬伊川郡。隋開皇初改名伏流縣。
南陸渾縣字典分解
南陸的解釋 南方,南方大地。《後漢書·律曆志下》:“是故日行北陸謂之冬,西陸謂之春,南陸謂之夏,東陸謂之秋。” 晉 陶潛 《述酒》詩:“重離照南陸,鳴鳥聲相聞。” 元
東魏武定二年 (544) 置,為伊陽郡治。治所在伏流城 (今河南嵩縣東北二十四里陸渾村)。西魏屬河南郡。隋開皇初改為伏流縣。
古縣名。東魏置,治今河南省嵩縣東北。屬伊川郡。隋開皇初改名伏流縣。
南陸的解釋 南方,南方大地。《後漢書·律曆志下》:“是故日行北陸謂之冬,西陸謂之春,南陸謂之夏,東陸謂之秋。” 晉 陶潛 《述酒》詩:“重離照南陸,鳴鳥聲相聞。”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