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不平則鳴

歷史字典解釋

唐.韓愈《送孟東野序》:“大凡物不平則鳴:草木之無聲,風撓之鳴。水之無聲,風盪之鳴。”

鳴:發出聲響,指有所抒發或表示。“物不平則鳴”,意謂事物碰到不平就會發出聲響。後以之比喻人遇到不公平的事,必奮起叫喊或有所申訴述,發出不滿的呼聲。

清.曹雪芹《紅樓夢》第五十八回:“怨不得芳官!自古說:‘物不平則鳴’。他失親少眷的在這裡,沒人照看;賺了他的錢,又作踐他!如何怪得!”


主謂 物受不平則要叫喊。比喻人遇有不公平的事就會提出意見和要求。語出唐·韓愈《送孟東野序》:“太凡物不得其平則鳴。”《紅樓夢》58回:“怨不得芳官! 自古說:‘物不平則鳴。’他失親少眷的在這裡,沒人照看,賺了他的錢,又作踐他! 如何怪得!”△多用來描寫對不平等的事發表看法。也作“不平而鳴”。

歷史典故推薦:吹帽

源見“孟嘉落帽”。用寫重九登高雅集。唐 杜甫《九日藍田崔氏莊》詩:“羞將短髮還吹帽,笑倩旁人為正冠。”明 何景明《九日》詩:“吹帽他時興,登台此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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