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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者難誣

誣( ㄨ wū ):本意為誣衊,此處有輕視之意。 對後來的人是不能輕視的。 意謂“後生可畏”。語出三國.魏文帝《與吳質書》:“後生可畏,來者難誣。”唐.李嶠《上高長史述和詩啟》:“死者可作,賈生為入室之徒;來者難誣,潘子得扶輪之地。”

來者難誣字典分解

來者的解釋 (1) [future men or things]∶將來的事或人來者猶可追使來者讀之。——宋· 文天祥《指南錄後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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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乾封二年(667)改樂沙縣置。一說乾封二年改樂沙縣為懷義縣,天寶二年(743)改為來賓縣。治今廣西來賓縣東南。以“在都泥(江)北,來賓水東,故以為名”(《元和郡縣誌》)。為嚴州治。北宋開寶七年(974)屬象州。1958年移治今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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