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有頭債有主

歷史字典解釋

宋.普濟《五燈會元.法雲本禪師法嗣》:“曰:‘如何是境中人?’師曰:‘一宿覺。’上堂,眾集定,喝一喝曰:‘冤有頭,債有主。’”

報冤找作惡者,討債找欠債人。指報仇討債都有一定的對象,不會累及他人。後因以“冤有頭債有主”用為比喻發生事故,要找主要負責人的典故。

明.馮夢龍《警世通言》第二十一卷:“強人若再來時,只說趙某打開殿門搶去了。冤各有頭,債各有主。要來尋俺時,教他打蒲州一路來。”


見“冤各有頭,債各有主”。《五燈會元·西禪需禪師法嗣·劍門安分庵主》:“卓柱杖一下,曰:冤有頭債有主。”

詞語分解

  • 有主的解釋 .謂死後立有神主。 清 夏炘 《學禮管釋六·釋大夫士廟主》:“《左傳》稱 孔悝 反祏。又《公羊》:‘大夫聞君之喪,攝主而往。’注義以為攝斂神主而已,不暇待祭。皆大夫有主之文,大夫以下不雲尺寸,雖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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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同“歿”。死。朽:磨滅。指人雖死而其精神、勳業或著述長存。唐.楊炯《瀘州都督王湛神道碑》:“莊周著論,生而若浮;史佚立言,沒而不朽。” 述補 沒,同“歿”,死。朽,腐爛。人雖死了但精神包括業績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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