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琰清議
《三國志.魏書.崔琰傳》:“魏國初建,拜尚書……朝士瞻望,而太祖亦敬憚焉。”南朝.宋.裴松之注引《先賢行狀》曰:“琰清忠高亮,雅識經遠,推方直道,正色於朝。魏代初載,委受銓衡,總齊清議,十有餘年。文武群才,多所明拔。朝廷歸高,天下稱平。”
崔琰曾任尚書之職,評人論事以公正見稱。後因用作詠尚書的典故。
唐.張九齡《和姚令公哭李尚書義》:“人思崔琰議,朝掩祭遵公。”此以崔琰之正直比喻李乂。
崔琰清議字典分解
清議的解釋 [just comment] 公正的議論其犯鄉論清議、贓污淫盜,一皆蕩滌。——《南史·宋武帝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