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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責實

正名稱,使名實相符。宋 岳飛《乞改襄陽路仍作京西南路札子》:“庶得路分速歸舊制,以稱朝廷正名責實不忘中原之意。”


並列 正,通“證”,驗證;責,求。辨正名稱以符合實際。宋·岳飛《乞改襄陽路仍作京西南路札子》:“庶得路分速歸舊制,以稱朝廷~不忘中原之意。”△褒義。→循名責實

正名責實字典分解

成語正名責實的解釋 辯證名稱,使名實相符。

正名的解釋 (1).辨正名稱、名分,使名實相符。《管子·正第》:“守慎正名,偽詐自止。”《國語·晉語四》:“舉善援能,官方定物,正名育類。” 韋昭 註:“正上下服位之名。”

責實的解釋 求實;符合實際。《史記·太史公自序》:“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宋 蘇軾 《議學校貢舉狀》:“右臣伏以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之法,在於責實

多看看:正犯【歷史知識】

法律用語。宋代法律稱劫殺、謀殺、故殺、斗殺並已殺人的罪犯,以及犯*十惡,偽造符印,放火,官員犯入己贓,將校、軍人、公人犯枉法贓,監主自盜贓等罪犯,為正犯。余如將邪法藥物給人服食,為人合藥、針刺故意不如原方,製造厭魅、符書、咒詛企圖給人疾苦,故意使牲畜、猛獸殺傷他人,故意給人食用有毒之物,誣告他人死罪,詐陷他人,斷案官吏故意入人死罪等,皆同正犯。正犯遇朝廷常赦、皇帝*疏決,不予赦免或減刑。後代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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