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教而誅
原作“不教而殺”,指事先不進行教育,出了差錯即予嚴厲懲罰。孔子的學生子張問他,怎樣才可以從政。孔子回答他說,要尊五美,屏四惡。在解釋何謂五美之後,子張又問什麼叫四惡。孔子回答道,平時不進行教育,一犯有錯誤就殺戳,叫做虐;不加申誡,便要成績,叫做暴;起先懈怠,突然規定限期叫做賊;同是給人以財物,出手慳吝,叫做小家子氣。
【出典】:
《論語·堯曰》:“子張曰:‘何謂四惡?’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誡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例句】:
《荀子·富國》:“不教而誅,則刑繁而邪不勝;教而不誅,則奸民不懲。”
偏正 事先不進行教育,一出錯或犯法就懲罰或處死。語本《論語·堯曰》:“不教而殺謂之虐。”魯迅《書信集·致錢玄同》:“故即取東大國學院御定之‘成仁主義’,提出‘~’之手續,其意在懲罰某公,而非與註冊部有斤斤較量之意者也。”△貶義。多用於殘暴方面。也作“不教而殺”。
不教而誅字典分解
成語不教而誅的解釋 教:教育;誅:處罰,殺死。不警告就處死。指事先不教育人,一犯錯誤就加以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