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煙火食
亦作“不食人間煙火”。煙火食:熟食,世俗食物。道家以為神仙是不吃煙火燒煮的食物的,因以喻人有道氣或仙氣。或比喻與世俗不同,有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精神狀態。舊時用以稱讚詩文立意高超,言詞清麗,不同凡俗。趙自然太平繁昌(今安徽繁昌)人,以賣茶為業,本名王九。13歲時,身患重病,其父送他到青華觀為道士。他做夢遇一位自稱姓陰的素袍白髮老人,領他到山上,把青嫩的柏樹枝給他吃。醒來以後,不再吃食,每聞熟食味就要嘔吐。一年多以後,又夢見那位老人,教他篆書。知州王洞報告朝廷,太守特為召見了解情況,賜給道士服裝,改名“自然”。以後又有鄭榮、趙抱一都不吃熟食,只以生果清泉為食。
【出典】:
《宋史》卷461《方技傳上·趙自然傳》:13512、13513頁:“趙自然,太平繁昌人,家荻港旁,以鬻茗為業。本名王九,始十三,疾甚,父抱詣青華觀,許為道士。後夢一人,狀貌魁偉,綸巾素袍,鬢髮班白,自雲姓陰。引之登高山,謂曰:‘汝有道氣,吾將教汝辟穀之法。’乃出青柏枝令啖,夢中食之。及覺,遂不食,神氣清爽,每聞火食氣即嘔。惟生果清泉而已。”又“大中祥符中,又有鄭榮者,本禁軍,戍壁州還,夜遇神人謂曰:‘汝有道氣,勿火食。’”
【例句】:
阮閱《詩話總龜》卷九引《直方詩話》:“(張)文潛先與李公擇輩來予家,作長句。後再同東坡來,東坡讀其詩,嘆息云:‘此不是吃煙火食人道底言語。”
述賓 道家認為神仙或修道的人是不吃用煙火煮熟的食物的。用以比喻出世超俗不同於一般。元·馬致遠《岳陽樓》3折:“我穿著領巾懶衣,~。”△多用於超脫塵世方面。也作“不吃人間煙火”、“不吃人間煙火食”、“不食人間煙火”、“不食煙火”。
不吃煙火食字典分解
不吃的解釋 (1) [eschew]∶避免(如錯誤的、不合適的,令人討厭的或有害的事物)正常的吃素的人只是不吃魚、肉和禽類(2) [miss]∶有意避開某事物;放過不吃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