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之為甚,豈可再乎
再:兩次,第二次。 一次已經過分,難道還可以有第二次嗎? 多用以勸人不要重犯錯誤,即不可一錯再錯。語出《左傳.僖公五年》:“晉不可啟,寇不可玩,一之謂甚,豈可再乎?”《晉書.列女傳.呂纂妻楊氏》:“(呂)超將妻之,謂其父桓曰:‘後若自殺,禍及卿宗。’桓以告楊氏,楊氏曰:‘大人本賣女於氐,以圖富貴,一之已甚,豈可再乎?’”後多引作〔一之為甚,豈可再乎〕。《好逑傳》八回:“縣尊道:‘一之為甚,豈可再乎!’”《兒女英雄傳》二八回:“有了張家嫂夫人這等一位尤物,這也盡夠你消受了。一之為甚,豈可再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