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蘭之契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賢媛》:“山公〔濤〕與嵇〔康〕、阮〔籍〕一面,契若金蘭。”金蘭:像金屬一樣質地堅固,像蘭花一樣濃郁芳香。契:投合。指情意相投的朋友。後也指結拜兄弟。《晉書.苻生載記》:“晉王思與張王齊曜大明,交玉帛之好,兼與君公同金蘭之契,是以不遠而來,有何怪乎!”宋.張孝祥《下定書》:“門館游從,早托金蘭之契;衣冠歆艷,共稱冰玉之賢。”亦作“金蘭之誼”。《三俠五義》九○回:“老夫乃邵邦傑,與令尊有金蘭之誼。”姚雪垠《李自成》三卷二○章:“聽說李闖王心胸寬大,況將軍與他有金蘭之誼,必然以優禮相待。”亦作“金蘭之交”。鄭逸梅《鄭逸梅自傳》:“我在蘇州,曾和趙眠雲、范君博文字往還,訂為金蘭之交。”
見“金蘭契友”。宋·張孝祥《下定書》:“門館游從,早托~;衣冠歆艷,共稱冰玉之賢。”
金蘭之契字典分解
成語金蘭之契的解釋 金:比喻堅;蘭:比喻香;契:投合。指交情投合的朋友。
金蘭的解釋 [sworn brothers and sisters] 原指朋友間感情投合,後來用做結拜為兄弟姐妹的代稱山公與 嵇、阮一面,契若金蘭。—&md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