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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冠招虞人

《左傳.昭公二十年》:“齊侯田於沛,招虞人以弓,不進,公使執之。辭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見皮冠,故不敢進。’乃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韙之。’

齊景公到沛地打獵,用弓作手式招呼管田獵的虞人前來。虞人站著沒有動,景公下令將他抓起來。虞人解釋說:從前的君主打獵時,都是用旃旗招呼大夫,用弓招呼士人,用皮帽招呼虞人。因為我沒有見您揮動皮帽,所以不敢貿然前來。齊景公聽他說得有道理,便釋放了他。

孔子對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認為虞人遵守古道太拘泥了,還是應該以現實法度為準則,靈活地處理當前發生的事,既然知道君主確實是招呼自己,應應該聞命而動,不必死守“弓招”,“皮冠招”的古制。守道,遵守古時規定的事理;守官,遵守現實法度;韙之,以其言為是。此用為墨守舊禮之典。

宋.陸游《劍南詩稿》卷十九《述懷》:“亞父抱忠撞玉斗,虞人守節待皮冠。”

皮冠招虞人字典分解

皮冠的解釋 古代打獵時戴的帽子。加於禮冠之上,用以御塵,亦以御雨雪。《左傳·襄公十四年》:“不釋皮冠而與之言。” 杜預 註:“皮冠,田獵之冠也。”《孟子·萬章下》:“﹝ 萬

看一看:皮作【歷史官職】

宮廷作坊名。清置,屬內務府廣儲司。掌熟洗皮張並製作鐙、寶蓋、纓絡等物。設司匠、領催六人,各種匠役一百七十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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