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民
同“畸人”。清 魏源《〈皇朝經世文編〉敘》:“故鳩聚本朝以來碩公、龐儒、俊士、畸民之言,都若干篇。”
畸民字典分解
畸民的解釋 高行拔俗之人。 清 魏源 《<皇朝經世文編>敘》:“故鳩聚本朝以來,碩公、龐儒、俊士、畸民之言,都若干篇。”參見“ 畸人 ”。
畸的解釋 畸 jī 不規則的,不正常的:畸形。畸胎。畸人。畸變。 殘餘,零星:畸數。畸零。畸羨(指剩餘)。 偏:畸輕畸重。 古同“奇”,數目不成雙的。 筆畫數:13;
民的解釋 民 mín 以勞動民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內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並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