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歷史字典解釋

比喻用對方使用的手來還擊對方。指針鋒相對地進行鬥爭。魯迅《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直道。”


其他 用瞪眼回答瞪眼,用牙齒咬人對付牙齒咬人。以對方使用的手段回擊對方。語出《舊約全書·申命記》:“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振鐸《回擊》:“‘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我們的忍耐已經太久了,無辜者的血已經流得太多了,回擊! 重重的回擊。”△用於針鋒相對的對敵鬥爭。→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針鋒相對 以血償血 請君入甕↔以德報怨 犯而不校 唾面自乾。也作“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或省作“以牙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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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謂 形容觀眾很多。唐·杜甫《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行》:“昔有佳人公孫氏,一舞劍器動四方,~色沮喪,天地為之久低昂。”△用於描寫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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